【金融界】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联合建设银行咸阳分行:数字人民币知识普及与虚拟货币风险防范

2024年12月19日 10:17:52 | 来源:咸阳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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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咸阳》讯:为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有关知识和试点应用情况,同时提醒大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混淆数字人民币概念的虚拟货币骗局和利用“数字人民币APP”编织的新型电信诈骗活动,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联合建设银行咸阳分行等咸阳市银行机构向市民朋友们宣传、提示如下:

一、数字人民币知识普及

数字人民币(e-CNY)是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与纸币一比一等价。目前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10家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除了这些运营机构之外,其他银行和机构,例如西安银行、其他全国股份制银行,一些支付机构、平台机构等也参与到了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中来。在陕西,西安市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城市(包括部分西咸新区的西安咸阳共管区),一些经常往返西安上班出差、探亲访友、休闲购物的咸阳市民朋友也已经接触使用了数字人民币,通过“数字人民币APP”或者相关服务体验了数字人民币的便捷。

二、虚拟货币风险防范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均属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即便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炒作骗局。有不法机构打着数字人民币、区块链等幌子,通过线上微信群或论坛、线下路演等渠道,向大众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宣传,号称“可实现资产快速增值”。其实际为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风险防范提示。一方面,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请广大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拒绝“高收益、无风险、高回报”骗局,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另一方面,电信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诈骗套路升级,利用公众对数字人民币法定货币和官方软件的信任和信赖,诱骗公众进一步放松对传统诈骗剧本的警惕,借开立和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安全渠道”实施资金诈骗和转移。请广大社会公众一定提高警惕,切勿中了不法分子的障眼法。

12月1日,《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实施。在此提醒广大公众遵守法律法规,珍惜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数字人民币钱包,不将其用于虚拟货币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等活动,以防违法犯罪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

(责编:高心怡 审核:韩芳 签发:吕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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