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从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省河长办日前将渭河西安市高陵区段等18条河湖,纳入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录。目前,全省共有33条河湖被纳入省级幸福河湖名录。
2025年1月,陕西省河长办组织现场复核、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综合评分等,对各地申报拟纳入省级幸福河湖名录的河湖进行省级评估。5月16日,省水利厅决定将渭河西安市高陵区段等18条河湖,纳入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录。此外,2022年已命名的15条省级幸福河湖一并被纳入省级幸福河湖名录。
本次被纳入2024年省级幸福河湖名录的18条河湖包括渭河高陵段、金陵河全段、王家河全段等,其中西安市2条、宝鸡市3条、铜川市1条、延安市1条、汉中市3条、安康市4条、商洛市3条、杨凌示范区1条。省级幸福河湖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日常监管开展成效“回头看”,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河湖及时调出名录。
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陕西持续将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全面梳理、评估遴选,建立幸福河湖建设清单,多层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33条河湖被纳入省级幸福河湖名录,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本地样板。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水文化传承挖掘和河湖保护治理,积极探索幸福河湖建设实践,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生态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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