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咸阳》讯:5月17日,彬州市海鑫十字一服装店闯入一只全身红黄毛相间、十分艳丽的鸟类,该店员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查看。经辨认,此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未发现受伤痕迹。随后工作人员带回详细观察,通过安抚照料,红腹锦鸡体征正常、状态良好,具备放生条件。当天,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和热心市民一起将红腹锦鸡放归大自然。
近几年来,随着彬州市生态环境的极大改善和森林覆盖率的不断攀升,部分珍稀野生动物时有“迷途”现象,游走于村庄院落。在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村民们的保护下,动物们一次次安全地回到了它们原来的家。此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犯困”后能在第一时间重返森林大家园,也是彬州一直以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与宣传的最好例证。
红腹锦鸡,鸟纲、鸡形目、雉科,是彬州最常见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美丽精灵。每只红腹锦鸡国家核定价值5000元,猎捕红腹锦鸡需要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收购、出售需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非法捕杀、买卖红腹锦鸡及其制品,价值达到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并按照价值处每只5000元至25000元的罚款。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义务。彬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发现有受伤或者迷失方向的野生动物,不要近距离接触,及时拨打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电话:029---34922187。
(咸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李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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