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健康!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购买使用温馨提示

2025年04月02日 18:03:33 | 来源:咸阳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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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消费者:

药品是特殊商品,购买和使用需谨慎,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掌握了解必要的药品安全常识,科学贮存和使用药品,远离安全风险。

正规渠道购买在身体出现不适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或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网上购买药品时,应选择已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科学合理贮存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购药后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贮存条件妥善保管药品。标注为“常温贮存”的药品请置于10-30℃保存,“阴凉贮存”的药品请置于20℃以下保存,“冷藏贮存”的药品请置于2-10℃保存,药品贮存应避免阳光直射,环境湿度应在35%~75%之间。定期清理过期失效药品,药品一旦超出有效期,或有霉变、异味等情形,应立即停止使用。

保留购药凭证购买药品后,应当妥善保管购药凭证、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追溯药品来源的重要依据。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情况,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12315”手机APP进行投诉举报。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责编:高敏  审核:韩芳  签发:吕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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