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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

2021年09月12日 11:56:45 | 来源:咸阳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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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人们用以评价社会行为和社会制度及其结果的价值尺度,也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目标。公正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制度或体制下,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践行是不同的。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念,既继承了人类历史上进步的公正思想的精华,又体现了一定的时代特色和制度特征。

  公正是人们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

  公正一般被理解为公平和正义的复合词。公正主要是指社会大多数人愿望或需要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制度应该奉行的合理准则或价值标准。它包含公平和正义两层含义。公平通常指一种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而对待人和事的不偏不倚的态度。例如我们通常说的“要一视同仁”、“买卖要公平”、“一碗水要端平”、“孩子们同在蓝天下要享受同样的教育机会”、“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等等,这些都涉及到在机会、权利和规则上的公平。正义则通常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特别是法律的尊严的体现相联系,主要指制度和行为结果中应然体现的原则。在现实中,公平和正义常常难以分开。中国历史上的铁面无私、公正办案的黑脸包公,以及西方一手握天平、一手持利剑的庄严女神的画像或雕塑,形象地表明了维持公平和守护正义是不可分割的。公正通常也被作为公平或正义的同义语。

  公正思想古已有之。中国古代思想家具有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在古人设计的理想社会中,往往把财富平均或分配公平视为重要内容。《礼记》中记载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主张在教育上“有教无类”。韩非子明确使用过“均贫富”概念,它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墨子主张爱无差等的“兼爱”,提倡利益共享,惠及人人。这些道德理想是美好的,然而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条件下不可能实现。中国传统思想重视用公平正义原则来调节社会矛盾、实现人际关系和谐,为现代社会的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在西方,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公平正义思想。例如,从古代以基督教《圣经》提出的“上帝创世”说和“人类原罪”说为前提的公平观,到近代以人的自然权利为基础的正义观;近代从以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为代表的基于契约论的公平正义思想,到以边沁、密尔等人为代表的功利主义的公正观;现代从罗尔斯的“分配的正义论”到诺齐克的“持有的正义论”等等。特别是当代西方一些学者主张通过在社会基本结构或社会制度中体现正义,或按照正义的原则来设计社会制度,以保证社会公平的实现,这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整体上说,西方自近代以来的公正观,体现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要求,具有反对封建社会不公正的历史进步性。但由于受到历史的局限或阶级的局限,以及受到抽象的人性或权利理论的局限,这些公正思想既存在着自身的缺陷,也存在着理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是在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公正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当代公正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推进社会变革和社会公正发展的实践基础上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并依据这些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阐明了社会公正的思想。其主要观点是:私有制和阶级对立、阶级剥削的产生是导致社会不公正的根源;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公正是一个历史范畴,它反映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并体现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诉求;公正既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健康和平稳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真正的公正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强调分配公平,反对两极分化,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目的。毛泽东思想强调中国革命的出发点和目的就是要破除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建立起新中国的公平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邓小平理论提出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主张实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平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要坚持先富与后富、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经验、新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正观。

       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公正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这种内在要求主要表现在指导思想、社会制度的本质和社会的发展等方面。

  从指导思想看。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阶段,都始终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公正观。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强调在改革开放中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把社会公正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提出的“执政为民”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全面持续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思想,都蕴含了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表明我们党和国家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看。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人类社会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应该继承或借鉴全人类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成果。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社会基本制度和意识形态上有本质区别,二者在公正观念上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又有实质上的区别。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不是诉诸抽象的自由和权利,而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之上,建立在对全体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为人民谋福祉的使命之上;在经济上,要求在阶级平等基础上发展生产和实现共同富裕,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物质需要;在政治上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使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政治权利。社会主义的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在广度和深度上超越历史上其他社会制度的公正,也是能够具备实现途径的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是脱离人类文明大道而发展的,它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上,注意吸收古今中外在公正观念和公正实践方面的优秀成果,理直气壮地宣示和践行公正的理念。

  从社会发展的过程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我们目前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社会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一些社会制度或体制相对滞后。在全球化不断扩展,社会改革日益深入和社会体制处于转型期这一大背景下,社会资源配置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的矛盾比较突出,公正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公正作为评价和规范社会制度和人们行为的合理性的价值范畴,社会公正要求社会对权利和义务的合理配置,这对于调节社会关系,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能否坚持公正思想,在实践中解决好公正问题,关乎执政党党和国家发展的命运,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公正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持续而艰苦的努力。强调公正意识,促进公正实现,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知行统一中培育和践行公正观

  公正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在培育和践行公正观的过程中,一要坚持辩证理解,二要做到知行统一。

  培育和践行公正观,首先要对公正作辩证的理解,即把公正作为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范畴来理解,切忌简单化和片面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观,同社会主义制度和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阐释和宣传公正观时,要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把公正放在理想与现实、近期和长远、个人与社会的的辩证统一中来加以理解。公正既不是遥不可及的理想目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嗟来之物。公正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就是一个不断追求社会公正目标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一个经过不断奋斗而逐渐全面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社会公正的实现不能光靠热情,更不能靠幻想。社会主义的公正,既不是贫穷基础上的公正,也不是搞平均主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实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一定阶段上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一定范围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就应该把公平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重视解决“先富”和共同富裕之间的矛盾,以及公平和效率的矛盾。对待这些问题,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急于求成。公正是一个价值概念,同一定的主体利益和愿望相联系,但这并不等于说社会公正是完全相对的,没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正来说,是存在一定的客观标准的,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总体的长远的利益,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要求等等。

  培育和践行公正观,还必须做到知行统一。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善于对国内外社会实践中有关公正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开阔视野,增强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帮助群众和青年学生进一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公正方面建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强化公正理论研究和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另一方面,要在公民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中大力倡导公平做事、公正做人、维护正义的风尚。不能把公正的口号束之高阁,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政策上、制度上。公正理念应成为政策和制度制定的价值底线。政府要努力加大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现实生活中的公平公正。实现社会公正需要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让公正理念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社会主义理念,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确立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行动中去。(郝立新/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韩芳 审核签发: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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