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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住户供暖缴费生烦恼 不用暖气物业强迫缴全暖气费

2019年11月14日 16:08:05 | 来源:咸阳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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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咸阳》讯:这距离11月15日供暖日还有一天,但家住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西路廉租房小区的郑先生却还在为供暖缴费而发愁,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0月14日,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西路廉租房小区大地物业有限公司贴出了暖气缴费通知,要求住户尽快缴纳暖气费,家住这里的郑先生今年不打算用暖气,所以就提前去物业报备,准备缴纳全额暖气费的30%,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网费”,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却告知他,如果去年没有交全额暖气费,今年必须全额缴纳。

郑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住地这套廉租房面积是94.33平米, 由于各方面原因他今年不准备用暖气了,10月6日他到物业办去了,准备缴纳30%的过网费,可是物业不收,物业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了以后说因为去年没有用,今年必须得用。郑先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根本不合理。

记者在小区里张贴的缴费通知单上看到,的确写着“按咸阳市2019年供暖标准,每月5.4元每平方,不使用暖气的住户请提前报备,过网费标准为全费的30%,报备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之前”,明明通知上写的很清楚,为什么物业却非要收取不用暖气住户全额的费用呢,记者随后来到了大地物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大地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有规定廉租房小区住户的取暖年年必须要用,没有百分之三十这种说法,记者随后要求看相关文件,工作人员表示是开会说的,没看到文件。

随后,记者联系了咸阳市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表示,供暖缴费按照规定遵循自愿原则,由物业代收暖气费。记者又来到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情况, 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单位没有发布过这样的规定。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郑先生打来电话,物业公司已经联系到他,答应只收取“过网费”,也就是缴纳全额费用的30%。记者呼吁,小区管理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供热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收取暖气费,而不应私自再做任何规定。

(咸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许东阳  杜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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