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不动产权利灭失的公告
咸不动产权灭失(2018)第012号
经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根据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玉泉西路以南储备宗地注销登记的函》,同意将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位于玉泉西路以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咸国用(2015)第0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76596.2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其他(政府储备)用地,宗地四址见附图。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征询异议,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0月23日